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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权威发布】周村工商、区消保委发布家具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及消费警示

摘要 5月8日,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召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情况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家具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及消费警示。案例一,家住张店区的陈某从周村家具市场某家具经营部购买沙发和实木床各一套,价值5000元。使用一个月后...

5月8日,淄博市周村区工商局召开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情况通报会。会上,发布了家具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及消费警示。

案例一,家住张店区的陈某从周村家具市场某家具经营部购买沙发和实木床各一套,价值5000元。使用一个月后,发现沙发海绵坐下后很难恢复,床体木质有裂纹,且床头五金开合障碍,双方协商不成,投诉至12345,周村区工商局接诉后予以调解,经调解,经营者返还价款,消费者退还涉案家具,运费由经营者承担。

案例二,李某从周村家具市场购买某知名品牌软体沙发一套,价值4000元。使用一年后,感觉沙发还有异味,且影响正常呼吸,于是将沙发海绵坐垫送到检测机构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甲醛超标。双方对产品质量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李某向周村区工商局投诉,要求某品牌家具经营部赔偿30000元。经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赔偿10000元。

我区是中国家具协会认定的全国软体家具产业基地,软体家具产业群体庞大,产业链完整,在业内有突出的特点,但产品处于中低端,市场亟须提升。而且中低端档次商品多,鱼龙混杂,品牌十分混乱,一些小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技术、质量方面均不达标,甚至还没有原创设计,款式上完全抄袭。很多企业对国家强制性标准不理解,多数厂家没有原材料检测手段,难以对进货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厂家在设计及制造过程中,工艺结构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比率比较高。

家具质量问题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在此,我们督促家具经营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尊重消费者权益、尊重市场规律。严格执行QB/T 1952.1-2012《软体家具沙发》、GB 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等质量标准,向消费者提供合格、安全、品质商品。

同时,周村工商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警示一:质次价低商品谨慎购买

消费者要提高消费意识,倡导理性、安全、品质消费,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切莫贪图便宜,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商家购买,应货比三家,注重销售细节与售后服务;不轻信销售人员绝对化的宣传语言,如“全实木”、“100%环保”等,拒绝购买低端劣质商品,倒逼不合格商品退市。

警示二、实木家具定义不规范

仿实木家具是实木和人造板混用的。个别家具经销商将实木复合家具宣传为实木家具,甚至还把贴了一层实木外皮的家具也称作实木家具。

警示二:无使用说明书

一些家具厂商也很少会提供产品说明书。但是使用说明书中包括对家具材质、保养方法、售后服务的规定,因此说明书也是消费者了解产品和售后维权的重要环节,不能忽视。

警示三:板式家具贴面张冠李戴

板式家具因贴面材质不同而价格不同。有个别不法商家,以贴纸、烤漆等冒充木皮贴面赚取差价。

警示四:床垫以次充好

“稻草芯”、“黑心棉”一次次将床垫的质量问题推向风口浪尖,消费者不得不注意。

警示五:红木家具不规范

按照红木家具标准,任何在售的红木家具必须配备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另外,现在市场对于红木的材质规定还不规范,有许多不法商家用其他木材代替贵重的红木材料,欺骗消费者。

警示六:滥用绿色环保概念

少数家具经销商言必称环保,可是其产品根本没有经过认证。还有一些地板生产商称自己的地板是零甲醛,可据专家透露,零甲醛根本就不可能。

警示七:“真皮”沙发概念模糊  

皮质沙发并非全皮,相关部门在检验中发现,有的沙发是全部真皮,有的沙发是接触面真皮,但在沙发的背面、侧面等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往往采用的不是纯皮。

警示八:卖场评比荣誉真假难分

走进各大家居卖场,在各品牌档口上经常能看到各种奖状、评比优胜的标识。许多卖场或组织并不具备颁布荣誉的权力,但是却自立为王对各品牌进行颁奖,这就导致了现在家具品牌的荣誉头衔泛滥的局面。

(周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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