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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1月淄博受理消费投诉1412件,挽回经济损失37.68万元

摘要 2月15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1月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1月,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9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8万元。售后服务、质量和合同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本月共受理...

2月15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1月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1月,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9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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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质量和合同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本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12件,占受理总量的78.79%。其中,商品类投诉1009件,服务类投诉403件。

综合投诉的内容来看,售后服务、质量和合同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其中,售后服务方面投诉量488件,质量方面投诉量277件,合同方面投诉量236件,三项共计1001件,占投诉总量的70.89%。

日用百货类投诉仍居投诉热点首位

综合投诉情况,1月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居民服务类。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373件,交通工具类投诉215件,居民服务类投诉102件。

日用百货类投诉主要涉及服装、家具、鞋帽等商品。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是消费者购买的衣服、鞋帽存在开线、缩水,鞋子开胶、断底等质量问题;二是家具材质与宣传不符、有异味;三是商家不按约定履行“三包”义务,商家不及时送货、维修等。

交通工具类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的押金商家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二是汽车贷款还完后,续保押金不退;三是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及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拖延或者拒绝履行三包规定等。

居民服务类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一是美容、美发店因店面装修、中途歇业或者转让等原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且拖延或拒绝退还预付费用;二是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过程中提供的服务水平与承诺不符;三是消费者取消服务时押金不予退还或在接受服务时存在乱收费现象。

如何应对消费“陷阱”

针对以上问题,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广大消费者:一是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商品,二是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合同、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三是消费者谨慎购买贵重商品,不可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如有需要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四是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赵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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