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庆雷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
孙庆雷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免去:
王孝俭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永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沈峰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明洲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关键词: 任免名单 孙庆雷 王孝俭 十五届
上一篇:淄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下一篇:关于接受初炳玉辞去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
济宁市最新人事任免
赵庆文到博山区调研督导经济运行等工作
葛慧君在淄博市调研督导
桓台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
春节户籍服务“不打烊” 坚守岗位暖民心
“窗口”开到家门口 温暖办证暖民心
淮北矿业集团矿井机电专业“订单班”招生简章
免门票啦!潭溪山“淄川市民回馈月”活动启动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传达学习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
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涉人事任免
海岱楼再增新元素
张店区“聚焦聚力求突破 担当实干开新局”动员大会召开
缅北两大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
濉溪 “新春第一会”召开!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节后集中学习培训
淄川:订单煎饼市场阔
春节期间淄博市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有序
逛美景、遇好警,高青公安护航春节景区平安祥和!
春节严查酒驾不打烊 淄博交警坚守岗位护航团圆平安路
淄川:春节新习俗 摆“帕斯”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