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临近,气温回升,淄博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织密森林防火安全网,全力保障淄博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压实防火制度建设责任,该局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发文部署推进、开展专项督查等形式,要求各级各单位从严格值班备勤、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强化督导检查、积极开展宣传、加强培训演练、完善联动机制等7个方面健全完善护林防火制度建设。同时,自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森林防火攻坚行动。市、区县、镇办、村居、森林经营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镇、村、农户三级联合签订“三禁”承诺书80余万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330万元,购置了串联水泵、灭火机等防火物资,配备到市属重点林场及相关区县;投入34.8万元,为森林防火重点区县购买卫星监测预警服务,实现了淄博市林区防火监测预警的全覆盖;投入100万元,在重点林区重要路段和进山口安装智能语音卡口170个,有效提升了技防水平。
春耕生产在即,受传统方式以及气候的影响,给野外火源的管理带来极大难度,也给森林火灾带来很大的隐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醒广大群众,春季农耕生产活动时严禁烧荒、烧草、烧秸秆;在旅游踏青,祭祀扫墓时一定不要把明火带入林区,更要杜绝在林区抽烟、点篝火、野外烧烤、烧纸、烧香等行为。根据我国刑法中第115条中的规定:如果有人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援,应及时向当地社区和村委会报告或拨打119、12119报警,学生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
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紧盯森林防火问题短板,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护林防火能力,确保淄博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