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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1.5亿户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总局一大波利企举措来了!

摘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介绍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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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介绍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俊: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今天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我们请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与大家见面,介绍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与蒲淳一起出席发布会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

下面,我们先请蒲淳介绍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就“激发市场活力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这个主题跟大家交流,向大家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先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调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取向十分明确。市场主体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全国市场主体已突破1.5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突破1亿户,亿万市场主体的磅礴力量推动了我国经济总量迈上百万亿元大关、国家财力和社会财富稳定增长,承载7亿多人的就业基本盘。

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深入分析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影响,密切关注市场主体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诉求,围绕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会同有关部门突出抓好“稳”的政策供给和落实,综合运用纾困减负、激活增效的各种政策工具,更好支持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同时,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和综合效能提升上迈出“进”的新步伐,加快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准入准营规则,促进市场主体服务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进一步恢复元气、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一是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上持续发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牵头推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范围实现全覆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试点力度。抓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贯彻落实,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例。持续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性制度。推动制定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国家标准,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整体水平。加快建设企业电子证照库,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进一步缩短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完善CCC认证企业自我声明实施方式。

二是在加强公平公正监管上持续发力,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参与事前信用培育、规范事中监管行为、强化事后失信惩戒。全面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加强信息公示,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行为。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提高监管覆盖面和有效性。着力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违法广告,防止假冒伪劣盛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三是在提升改革获得感上持续发力,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从财税、金融、社保等多方面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水平。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等事项的跨省通办。开展涉企收费治理行动,打通惠企收费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开展网络交易保公平行动,加强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

四是在完善法制保障上持续发力,加强基础性制度供给。继续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着力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为“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提供支撑。

陈文俊:谢谢蒲淳副局长。下面请各位提问,提问之前请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我们了解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即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想了解一下,这个条例对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还有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条例的贯彻和落实?谢谢。

蒲淳: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这个条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贯穿了市场主体产生、发展和退出的全生命过程,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作为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商事制度改革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推进改革的生动实践。在商事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推动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法规规范,这是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将法治保障贯穿到改革全过程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条例》极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兼顾效率与安全,统筹宽进和严管,在放宽准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加大信用约束,引入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强化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的公示公开,增加了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义务的规定,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颁布实施《条例》是巩固和拓展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推动完善更加成熟定型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条例》积极回应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各界关切,及时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最大限度提炼、统一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共同适用的制度规范,明确了登记原则,登记类别、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等方面的共同规则,彻底改变了原有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分散的现状,建立统一大市场,提高统一大市场的效率。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条例》实施细则,对登记规范、登记程序、登记材料、登记备案事项管理等作出更细致、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同步推进登记服务系统改造升级,加快推动实现全国登记注册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总局还建设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集中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一体化和一站式登记服务。这个平台希望大家光临。二是统筹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做好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废止修订工作,保障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统一规范。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持续进行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对一线登记注册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在这里我也衷心希望各位媒体朋友给予大力支持,为我们的个体工商户大力宣传。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刚才蒲淳副局长介绍了我国市场主体的总体情况,能否请您再具体介绍一下各类市场主体详细的一些情况?谢谢。

蒲淳:市场主体构成十分多样化,其中,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市场主体中数量最多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达1.03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这是一个历史性突破,迈上了1亿户。其中,九成集中在服务业,主要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等业态为主。近两年来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但总体发展平稳。2021年全国新设个体工商户1970.1万户,同比增长17.2%,超过了从2012年到2021年年均11.8%的增速。2021年个体工商户新设退出比为100:50,与近几年数据基本持平,并未出现大规模市场退出潮。根据调查显示,个体工商户平均从业人数为2.68人,以此推算,全国个体工商户解决了我国2.76亿人的就业。这非常了不起。

近年来,受疫情反复、消费低迷等因素影响,广大个体工商户的生存质量普遍不高,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据我们的调查,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预期不稳、发展信心不足,一些个体工商户担心疫情持续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带来业务量的持续下降;二是招工难、用工贵问题严重,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岗位与人才供需信息不对称,个体工商户很难招到合适雇工,用工成本在疫情期间也不断上升;三是成本上涨压缩了利润空间,主要是疫情反复、供应链中断等情况导致大宗商品、物流费用、门面铺面租金等持续上升,推高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四是网络平台企业利用资本、数据和技术等优势无序扩张,抬高了收费标准,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断挤压了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空间;五是资金链紧张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千方百计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这是一个部际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加强沟通,不断完善政策。二是持续完善政策措施。从财税、金融、社保、就业等方面,研究出台一批精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加强宣介解读,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进度,实现更多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加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对效果显著、个体工商户感受度高、获得感强的阶段性政策,尽早出台到期后的接续措施。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完善服务措施。通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开展普法宣传、银企对接、技能培训、走访慰问等主题活动,为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让政策直达。同时,探索建立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平台,运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共享方式,提供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市场信息、金融支持等各项服务,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

陈文俊:蒲淳副局长,刚才记者还有一个问题,让您介绍一下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您刚才对个体工商户作了介绍,请问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情况有没有补充?

蒲淳:这个问题请杨红灿回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刚才记者问的问题非常好,应当说,我们这些年来市场主体的总体发展情况还是不错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发展。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保就业、保民生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取向之一,把保市场主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在各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措施政策,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市场主体发展。

从总量看,截至2021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达到1.54亿户,同比增长11.1%,其中,企业4842.3万户,个体工商户1.03亿户。从增量看,2021年,我国新设市场主体2887.2万户,同比增长15.4%。其中,企业904.0万户,同比增长12.5%;个体工商户1970.1万户,同比增长17.2%。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主体总量已经比2012年底的5494.9万户增长了1.8倍,年均增长达到12.1%。其中企业年均增长15.1%,个体工商户年均增长10.9%。全国日均新设企业由0.69万户持续增长到2021年的2.48万户。

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亮点。2021年,我国“四新经济”新设企业383.8万户,同比增长15.8%,占新设企业总量的42.5%。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和餐饮业加速恢复,全年新设市场主体305.9万户,略超2019年304万户的水平,较2020年增长14.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加速恢复,新设市场主体52.3万户,同比增长44.1%,远超2020年同比增长0.4%的水平。

外商投资企业延续了2020年下半年以来企稳回升的发展态势,全年新设6.1万户,同比增长23.3%,充分显示出我国营商环境改善和超大规模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

总的来看,2021年,我国各类市场主体保持着稳定增长态势,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行稳致远打下了重要基础。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经济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市场主体发展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希望广大市场主体在这种形势下一定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2022年,我们也将进一步聚焦“六稳”“六保”关键环节,以更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增长稳就业提供坚实支撑。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我们注意到,去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请问,对于今年涉企乱收费的治理,市场监管总局有什么新的部署和计划?谢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袁喜禄:非常感谢这位媒体记者的关心,这个问题确实非常重要。治理涉企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让市场主体有能力、有信心抵御三重压力的挑战,让市场主体能够更好地发展壮大,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一个政策举措,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经济发展的压力越大,对企业乱收费的冲动就越大,企业生存发展的压力也就越大,减轻企业负担的呼声也越强。

去年,总局聚焦释放政策红利、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聚焦企业和社会关切,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也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治理涉企乱收费作为宏观政策与微观政策相结合的重要切入点,作为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宏观效应上下功夫,着力推动减税降负政策“及时雨”落到实处。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着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微观政策的宏观效应,推动政策红利及时传导到广大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

二是在中观效应上下功夫,着力推动涉企收费领域的规范发展。我们希望通过监管执法,不仅要查出一些违法违规的乱收费行为,还要督促相关部门通过不断整改,促进这些行业和领域规范发展,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更好地服务宏观经济发展大局。

三是在微观效应上下功夫,着力帮助市场主体持续增强政策红利的获得感。我国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扩大就业、创造财富的源泉,也是经济繁荣发展的动力所在。要通过治理涉企乱收费,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政策红利,减轻生产经营负担,坚定战胜困难挑战的信心,也坚定长期繁荣发展的信心。

四是在长远效应上下功夫,着力推动涉企收费法律规则的完善。涉企乱收费不仅有政策不落实、“走样变通”的问题,也有规则不够清晰、政策不够完善、改革不到位等问题。要针对当前,着眼长远,在治理乱收费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制度规则,从体制机制上消除乱收费的土壤和根源。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是有些小微企业存在着质量管理能力滞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有一些小微企业是从小家庭作坊转变而来的。我们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能否请领导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吗?谢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工作的关注。刚才蒲局长在开场介绍情况时,专门谈到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刚才我们红灿同志也专门谈到,我国现有的企业总数是4843万户,实际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微企业,它们是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但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质量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

质量认证是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贸易便利化工具,被称为企业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目前,我国共颁发各类产品、服务、管理体系有效认证证书302万张,涉及企业和组织87万家,其中,62万家获得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认证。ISO9001标准是国际公认的质量管理优良方法,而质量认证是推动标准实施的有效的手段,ISO9001认证可以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市场竞争力。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去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我们主要从五个方面着力:一是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提升行动进行统一部署。二是联动地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在专项资金支持、“小巨人”企业培育、金融信贷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提升行动。三是宣传培训。我们编制了《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实施指南及优良案例》,通过网络平台上线了50门培训课程,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培训。四是精准帮扶。组织技术机构深入小微企业,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题。五是优化服务。在认证行业发出行动倡议,认证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针对小微企业优化认证流程,降低收费,目前已经有100多家认证机构参与了倡议行动。

提升行动开展一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市县有关部门共出台了265项激励政策,累计为9万余家企业免费培训37万人次,127家认证机构面向36个行业为5000多家小微企业实施了精准帮扶。通过对这些帮扶企业的问卷调查,95%以上反映提升效果非常明显。提升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质量意识提升。企业从“一把手”到一线员工,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由“人”管变为“制度”管,由“粗放”管变为“精细”管,企业运营效率大幅提高。三是经营绩效提升。企业生产流程不断优化,运营成本下降,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及客户满意度显著提高。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培训和帮扶力度,完善各项激励政策,推动提升行动走深走实,让更多小微企业从中受益。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创新能力排名第12位,自2013年起连续9年稳步上升。国内有统计显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也在持续提升,去年突破80分。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打击假冒侵权、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感谢您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关注,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我们完成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修订工作,对知识产权案件移送程序作出了特别规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市场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震慑。研究制定了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违法案件协助调查、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侵权假冒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2021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万多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累计查办案件4.6万件,罚没款7.2亿元。2021年4月23日,我们组织了16个省(区、市)同步销毁了侵权假冒商品2000多吨,货值7亿多元,杜绝侵权假冒商品再流通。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每年召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印发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职责。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开展了“剑网”“昆仑”“春雷”“龙腾”等专项行动,形成强大震慑。同时,每年对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

四是扩大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统筹开展宣传,形成舆论声势。组织编写《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召开发布会发布解读,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五是深化国际合作。连续四年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打击侵权假冒国际合作论坛,执法和司法部门、外国驻华使馆(团)、中外知名企业代表交流打击侵权假冒的经验做法。持续参与中美、中欧、中法、中日等多双边知识产权磋商谈判,召开驻华使馆(团)知识产权官员交流会,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遏制侵权假冒势头;进一步深化统筹协调,提升协作联动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推动形成全链条治理模式,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凤凰卫视记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需要进一步发挥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作用。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注销制度,更加便利市场主体退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这些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杨红灿:非常感谢这位女士提出的问题。确实,在市场上,市场主体有进有出,企业注销就是企业退出市场的最后一个环节,与企业登记设立时相比,企业注销势必要繁琐、复杂一些。企业注销制度要在合理保护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追求更快的效率,也就是说,企业注销,既要便捷,也要干净。2018年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指出要完善注销登记制度。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企业注销工作,从2015年起便在国内部分省市组织开展简易注销试点,从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019年部署各地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相关工作。

一方面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2019年1月,为解决企业反映的“注销难”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等多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完善普通注销制度,允许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降低注销成本,将注销登记材料从9份压减为4份必要文件。去年12月,修订完善《企业注销指引》和注销流程图,解决企业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股东失联、公章遗失等实际困难,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

另一方面是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018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选取北京、广东等18个省(区、市)的29个地区,进一步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试点进一步拓展适用范围和建立容错机制。去年7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制度的通知》,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去年8月24日,国务院公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将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政策上升为行政法规。2021年全年,全国共有217.7万户企业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194.6万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简易注销程序已经成为企业退出市场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刚才说2021年全国各类市场主体累计注销1323.8万户,其中企业是349.1万户,个体工商户961.9万户。在优胜劣汰机制作用下,我国市场主体总体质量得到提升,2021年企业活跃度基本保持在70%左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完善系统建设、加强数据共享、精简文书、优化流程,完善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企业退出市场的效率,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地,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今年将如何进一步引导各类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规范发展?谢谢。

袁喜禄:感谢媒体记者的关心,这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这是新时期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对规范市场公平竞争,建立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竞争倡导,更加注重规则制定,为企业竞争行为设置好“红绿灯”,引导各类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宏观经济治理和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规制规则。以即将修订出台的反垄断法为核心,以《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为遵循,加快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则,不断健全多层次的竞争监管规则体系,明确规则底线,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明确的预期。

二是进一步统筹把握竞争规制重点。围绕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是进一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规制体系。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推动构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合规制度,完善预防性监管措施,推动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

四是进一步形成协同监管的规制合力。推进市场准入、行业监管和竞争监管等多方面更加紧密地衔接,更加注重由个案执法对接向深层次制度规则对接转变,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规制的能力。以充实反垄断力量为契机,提升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能力,深化基础理论研究、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提升竞争监管科学化、系统化的能力和水平。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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