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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3日 星期二

淄博出台十二条措施支持商铺发展

摘要 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10部门制定十二条措施,通过降低商铺经营成本、构建商铺发展多元化支撑体系、完善商铺发展基础设施、推动商铺转型升级发展四个方面全力支持淄博商铺健康发展。

为帮助实体商铺等小微市场主体解决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助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更好发挥商铺等小微市场主体在稳就业、稳消费、稳市场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10部门制定十二条措施,通过降低商铺经营成本、构建商铺发展多元化支撑体系、完善商铺发展基础设施、推动商铺转型升级发展四个方面全力支持淄博商铺健康发展。

降低商铺经营成本

提供商铺租金纾困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商铺经营者每户提供最高1万元,最长1年期的商铺租金纾困贷款,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零费率”担保。

降低商铺用工成本。2022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总费1%的政策,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助力商铺及小微服务业降低经营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构建商铺发展多元化支撑体系

稳定商铺招工用工。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大线上招聘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求职人员搭建招聘求职平台,帮助解决商铺等小微服务业招工用工问题。

提升金融服务保障。开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春风行动”,财银担三方联动,提供信用贷款产品“春风齐鑫贷”,着力破解商铺等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推广“供应链+担保”融资服务模式,推动“人才贷”“创业创新保险”等规模扩张,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为商铺等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合理规划促销摊位设置与监管,适当放宽店铺外摆限制,节假日期间允许商业集中区域的临街商户,在不占用盲道、人行道以及确保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划定区域范围开展店外促销活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支持各区县视情放宽外摆限制,满足节假日商户经营和百姓购物需求。开展“服务走在监管前 助力个体私营企业品质提升”活动,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商铺等小微服务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完善商铺发展基础设施

拓展停车泊位资源。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做好商铺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工作,沿街商铺门前停车泊位免收停车管理服务费;根据道路状况,按照“一路一策”原则,施划停车泊位,进行智慧化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倡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在夜间及节假日向市民免费开放。

优化商圈交通秩序。针对商圈周边重点路段存在的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规范道路内机动车停车秩序,切实维护好商圈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搭建淄博智慧物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将有关商铺经营项目纳入平台,通过网上报修、咨询、投诉、线上消费等功能,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效率和水平;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做好共用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为商铺经济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环境。

推动商铺转型升级发展

推动商铺发展电商新业态。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针对直播电商、短视频营销等电商发展热点,深化与字节跳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战略合作,重点以市场商户、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创业人员等为培训对象,扩大电商普及面,促进实体商铺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电商直播基地,引导特色产品、老字号产品店铺与MCN机构合作,拉动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有序推进线上营销,结合“年货节”“双十一”“双节直播周”等促销节点,开展丰富多样的电商直播带货活动。支持引导商铺整合线下门店资源与线上流量资源,推出特色服务、一店多能服务,为周边社区提供线上下单、线下体验、配送上门等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时段的消费需求。

实施新零售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大型实体零售终端向场景化、体验式、综合型转型,小型零售终端向多能型、集合型转型,便利店向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推动周村古商城老字号集聚区建设,创造更多特色消费新场景,实现历史人文与传承创新相结合。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零售企业在淄博开设连锁品牌旗舰店、区域首店,努力形成各类特色店铺文化有脉、商业有魂、经营有道、品牌有名的商业发展格局。

促进特色消费街区发展。以现有重点商圈、商业街、大型商贸综合体为基础,积极挖掘“综合性体验消费”模式,拓展新零售、文创、网红、体验、演艺、休闲等新业态店铺,不断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鼓励举办各类消费主题巡展、娱乐表演等活动,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场景、网红场景,增强商圈内店铺经济活力,打造更多符合年轻人消费潮流、具备鲜明淄博烙印的城市消费风景线。

扩大高品质夜间消费供给。支持各大综合体、各类商户、博物馆、图书馆等延长夜晚开放时间,鼓励开设24小时便利店。丰富夜间经济业态,发展时尚“夜购物”、风味“夜食堂”、特色“夜旅游”、多元“夜文化”、品质“夜娱乐”、全民“夜健身”,为市民提供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费选择。

据悉,十二条措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止至6月30日。(崔晓蕾)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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