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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星期六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探索形成“以项目为中心”排污许可质控新模式

摘要 根据国家及省市部署,2020年淄博市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但由于首次覆盖发证时间急、任务重,导致部分排污许可证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排污许可证是动态更新的

根据国家及省市部署,2020年淄博市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但由于首次覆盖发证时间急、任务重,导致部分排污许可证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排污许可证是动态更新的,需要根据企业实际变化不断进行更新修改,也加大了排污许可管理难度,2021年以来,临淄分局多措并举开展了多轮次质控核查,逐步探索形成了“以项目为中心”全流程闭环的排污许可质控新模式。

项目审批前,加强与环评审核衔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源强核算、治污设施工艺、自行检测等内容审核中,与行业《技术规范》要求保持一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中,载明建设单位应当履行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责任等具体要求。

项目审批后投运前,强化镇办属地管理。

建立各镇办辖区内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台账,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及排污许可办理情况,确保企业在新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正式排污前申领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避免出现无证排污行为。

项目投运后,加强现场质量核查。

一是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开展日常质控。对于首次申领企业和变更及重新申请企业,进行技术性审核的同时全部开展核发前现场核查,确保源头核发质量。二是每年开展专项质控行动。扎实推进“双百”检查活动,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填报规范性和现场一致性审核。每年上半年开展为期一月的专项质控行动,采用企业自查、镇办全覆盖核查、区县抽查的方式,对全区持证企业进行一轮专项核查。三是强化核发监督、执法监管、环境监测“三监”联动。排污许可核发部门定期向执法部门移交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清单及核发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问题,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定期反馈核发部门,监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及核发部门,实现闭环管理。

来源:淄博环境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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