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高青县法院与税务、人社、医保多部门召开社会保险费征缴“府院联动”协调会暨2024年第一次联席会议。
2023年6月,原告王某从被告李某经营的某商场四楼家居店处购买家具,原告王某实际共付款37299.99元。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均认可已收货和未送货情况,根据原告王某提供的定货单可以看出,未送达剩余货物价值为7729.00元。
“法官,真是感谢你和我聊了这么多!这钱啊,我现在就交,全交!”被执行人态度彻底转变,一起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就此顺利执结。
为加强校园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共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让学生们平安、快乐地健康成长,近日,高青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鲁才高级中学,为15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近日,高青县委宣传部发布2023年度全县“学习强国”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高青县人民法院及三名干警获通报表扬。
这个假期,高青县的品牌农产品,特别是“田源木李”富硒农产品广受青睐,订单大幅增长的同时,也进一步助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品牌化进程。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高青县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为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近日,高青县法院干警走进高青县第四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2024年4月1日,在《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后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高青县法院开展了以“守护生态黄河、共建美丽高青”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26日至28日,由淄博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涛与高青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原牵头组成的联合招商考察团,在三天时间内,先后辗转杭州、南京、常熟三地,合力开展上门招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