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近日,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决策程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机制是将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与业务专家相结合,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事项开展前置论证研究,为企业履行法定程序提供参考依据。明确了审议范围、机制、程序,采取“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专家”的模式,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和借助行业专家的专业研判能力,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专业性、精确性。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指导企业充分发挥投资决策前置审议职能,科学谋划投资项目,规范投资决策流程,增强投资的效益、效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