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作为淄博市首部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施行将为淄博陶琉产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情况,市人大财经委工作室、市传统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该条例是淄博市首次就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淄博市推进特色立法的重要实践。该条例经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7条,以特色创新立法赋能高质量发展,为淄博市陶瓷琉璃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突出传承保护,积极打造特色文化名片。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陶瓷琉璃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陶瓷琉璃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建立保护名录、区域性整体保护、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陶瓷琉璃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构建保护体系,明确保护对象,细化保护措施,并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陶瓷琉璃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内涵。
聚焦创新发展,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快构建陶瓷琉璃产业新发展格局,着力打造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知名品牌多、资源效率高、文化传承优的产业生态体系;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陶瓷琉璃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围绕创新驱动、数智赋能、企业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制定支持引导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数智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多维赋能,加快实现业态融合发展。加强品牌赋能,依托齐文化影响力,打造“齐国故都·陶琉名城”城市宣传品牌,依托本市陶瓷琉璃文化遗产资源,打造“淄博窑”文化品牌,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品牌建设,提升“淄博陶瓷·当代国窑”“中国琉璃之乡”等品牌形象。加强文化赋能,推动陶瓷琉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文化创意新项目、新业态、新场景集聚发展,支持陶瓷琉璃文化旅游项目提质升级,实现陶瓷琉璃文化与创意设计、旅游、研学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
强化要素保障,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强化政府统筹职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品牌提升、市场开拓等,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服务产品,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健全人才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陶瓷琉璃相关专业,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强陶瓷琉璃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品牌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