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交易本就敏感复杂,一场普通的宅基地买卖,却因中间人的“好心”之举,引发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烦,最终在多方联动调解下才得以平息,也为农村宅基地交易的法律红线敲响了警钟。
交易起波澜:“好心”埋隐患
2024年3月,淄川区双杨镇某村村民刘某,经王某介绍,买下了太河镇某村侯某名下的三院四房宅基地。当时三方签订了交易协议,王某作为中间人收取了1000元介绍费,一切看似顺利,三方也都并无异议。王某或许觉得这只是一次普通的介绍交易,自己不过是做了件“好事”,还能赚点介绍费。然而,他没想到,这看似平常的举动,却为日后埋下了隐患。
到了今年1月1日,刘某突然提出要退购。她给出的理由是农村宅基地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交易,而且声称中间人王某隐瞒了宅基地相关事实。她不仅要求侯某和王某全额返还购房款,还索要1000元中介费以及近两年的资金利息。这一突如其来的要求,让侯某和王某措手不及,双方协商自然没有结果。
极端维权路:麻烦不断升级
协商不成,刘某采取了极端的维权方式。她多次前往王某经营的超市门前嚎啕大哭,引得大量群众围观议论。这一闹,王某的超市根本无法正常营业。王某不堪其扰,先后六次拨打110报警求助。民警多次出警现场劝导,可刘某态度坚决,甚至扬言若不退钱便死在超市门前。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买卖纠纷了,而是演变成了一场影响社会秩序的闹剧。
淄川区暨太河镇综治中心立即与太河派出所、太河司法所研判,启动了联合调解机制。他们与派驻调解员焦裕良沟通,共同制定调解方案,试图化解这场纠纷。
调解寻真相:抽丝剥茧解症结
派驻调解员焦裕良接手案件后,并没有急于组织三方直面调解。他深知,只有全面了解纠纷的症结所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于是,他先通过走访当事人和周边群众,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两次邀约刘某的男友到调解工作室沟通,深入了解刘某的核心诉求与维权动机;三次与买卖双方及中间人单独面谈,进行十余次电话沟通,累计通话时长达226分钟。
在调解过程中,焦裕良向刘某摆事实、讲法律。他明确指出,农村宅基地确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专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交易时应该知道这一点,自身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坚持索赔高额利息,卖方完全有理由主张两年房屋占用费;而中间人收取的介绍费,是双方自愿约定的劳务报酬,并无违法之处,中间人隐瞒实情的说法也不成立。他还告诉刘某,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终达成和解:多方联动化危机
然而,调解并非一帆风顺。1月21日,刘某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咨询多名律师后得知,如果法院立案,需要根据法院确定的审理日期开庭审理。次日,刘某邀约姐姐再次前往王某超市大吵大闹,逼迫中间人追回购房款。王某无奈之下再次报警。
1月22日,在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的共同协调下,原房主、买主、中间人共同到焦裕良调解工作室再次协商处理。双方一见面便情绪激动,有激化矛盾的倾向。调解员焦裕良立即上前强制隔离,严肃劝导:“你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激化矛盾的!动手只会让事情更复杂,甚至触犯法律。”
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三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退还刘某购房款54000元;原房主侯某放弃向刘某追索两年住房费及房屋损失费;刘某自愿放弃购房款利息及中介费诉求。收到退款时,刘某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这场历时20余天的纠纷调解,成功避免了暴力事件发生。
调解员以法理为依据、以情理为纽带,创新采用“外围突破+多方联动”的调解方式,既保障了各方合法权益,也化解了潜在风险。
“好心中间人,惹来大麻烦;善事要做好,合法才无患。”这起宅基地买卖纠纷调解案例,为我们敲响了法治警钟。在农村宅基地交易中,各方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办事,才能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漩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