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淄博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摘要 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超前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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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超前谋划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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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副市长、一级巡视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两次主持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对做好清明节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整体防控、责任落实和队伍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4月2日、3日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治安清查,深入警情高发村庄开展夜间巡逻,检查重点行业场所1432家,关停问题场所2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7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64起,破获一起省厅督办17年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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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4万余人次,持续加大对火车站、汽车站、重点旅游景区等部位的巡防力度,有力维护了各大景区和网红打卡地的良好秩序。全市各级交管部门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加大道路巡查管控力度,严查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车辆11629辆次,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19起。森林警察部门会同应急、自然资源部门开展防火宣传巡检,全市6处大型林场未发生火灾。广大公安民警辅警恪尽职守、认真履责,协同高效完成任务,确保了各项安保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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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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