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陈立兵等63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源政任〔202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沂源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陈立兵为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志国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伊廷富为县人民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
彭德军为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 俊为县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爱玲为县人民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唯斌为县人民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左志锋为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邴士锋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董红玲为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 翔为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作鹏为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光文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郝 玲为县人民政府投融资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桑元刚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士宝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 楠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忠山为县国有织女洞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白 源为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爱峰为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 波为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淑美为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县果树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玉梅为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洪强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 红为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玲为县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亮为县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辉为县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伊婷艳为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主任;
郑 臻为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志萌为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孙 丽为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玉虎为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 强为县审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慧慧为县强制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光明为县城乡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立华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唐传华为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窦芳婷为县信访局副局长;
杨 君为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滨亮为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 滨为沂源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光祥为沂源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
周青霄的南麻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徐志国的县人民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伊廷富的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张爱玲的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董红玲的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玉滨的县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秦元香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高逢龙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明海的县国有织女洞林场场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齐忠山的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翟淑娟的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王文学、刘太录的县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志强的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县果树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翟淑美的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翟兵德的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翟佩珂的县文化馆副馆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伊婷艳的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志萌的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张光明的县强制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化壮的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吴敬军的县城乡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白先方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原职级不变);
崔庆尧的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苗 玲的历山街道办事处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张 滨的县投资促进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光祥的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东明珍的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传进的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宗 澎的原县信访督查专员职务自然免除;
窦芳婷的原县信访督查专员职务自然免除;
杜照文的原大张庄镇总工会主席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