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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交房多年不办房产证,淄博沃尔德置业终审败诉

摘要 开发商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绝大多数业主往往束手无策。近日,淄博市张店区南苑绿洲小区的业主李纪全,就通过法律渠道打赢了官司,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开发商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绝大多数业主往往束手无策。近日,淄博市张店区南苑绿洲小区的业主李纪全,就通过法律渠道打赢了官司,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作为这起诉讼案件的被告、淄博南苑绿洲小区的开发商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立新),为自己的违约行为付出了代价。

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20日,原告李纪全、被告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位开发的南苑绿洲小区房屋一套,总房款199245元。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交房后,被告沃尔德公司未在360日内为李纪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且一拖数年。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办理涉案房产的房地产权属证书,违反合同约定,故对于原告现要求被告限期办证的请求,予以支持。原被告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过低,酌情确认被告应支付原告违约金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一、被告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位于张店区南苑绿洲小区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被告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纪全违约金2万;

三、驳回原告李纪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宣判后,被告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6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凤凰房产了解到,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目前身陷多起诉讼,其中多起案件的原告为南苑绿洲小区业主,因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办理未给业主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而提起诉讼。此外,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另涉与浦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执行案件。

【此前报道】淄博南苑绿洲:交房已4年,未见房产证

2016年02月23日 17:48

来源:凤凰房产淄博

房屋交付时,开发商以代收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及代办房产证等名义,向业主收取了一笔费用。可钱交上已经近4年了,房产证却迟迟没有着落。2月22日,居住在淄博市张店区南苑绿洲小区的孙女士拔打凤凰房产2319988维权热线,反映了这样的窝火事。

在凤凰房产调查过程中,南苑绿洲小区居民缴纳了办证费用,却迟迟没有拿到房产证成为普遍现象。律师建议,如开发商一再拖延,业主可抱团起诉。

钱交了,房产证迟迟未办妥

2月22日,家住张店区南苑绿洲小区的孙女士拨打凤凰房产热线反映,他们小区多名业主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孙女士说,他们是2011年购买的房子,2012年正式办理了交房。因为该小区有部分住房是旧村改造后的小产权房,所以居民们对于房子的产权问题格外关注,还特意咨询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孙女士买的房子是“三证齐全”的大产权房,能贷款、能转卖,绝对可以放心购买。

“当时售楼员还说,这里的房子已经卖出去几十栋了,我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买,肯定没有问题,而且小区房价的确比较便宜,就打定主意买了这里的房子。”孙女士说,交房时,开发商称可以统一办理房产证等手续,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买房第二年,房子交工了,孙女士从开发商手中顺利拿到了房子钥匙,并很快搬了进去。按照规定,孙女士缴纳了相关办证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办证费等)共计1万多元,开发商开具了收据。没想到4年过去了,房产证迟迟未办下来。与孙女士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业主,大家怀疑开发商把钱“卷跑”了。

“我的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龄,可是没有房产证,孩子上学就要交借读费。”业主赵先生说,没有房产证,以后可能还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难题,一想到这些,全家人都觉得不踏实。赵先生表示,没拿到房产证而深受困扰的不只他一家。

凤凰房产调查了解到,在过去的几年里,南苑绿洲小区陆陆续续有几栋楼的业主领到了房产证,但仍有一部分业主并没有拿到房产证。

李女士就是南苑绿洲小区最早的购房者之一,已经买房6年了。据李女士介绍,自己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三证齐全,她就于2014年通过中介将自己的房子卖了。可是没想到,卖房快两年了,她依然没有等到房产证,因为李女士在卖房时曾与买家约定,买家先支付部分款项,待房产证办下来后,买家将剩余房款付清。现在因为没有房产证,剩余房款一直没有拿到。

业主于先生反映,他清楚地记得,开发商承诺在350天内帮业主办好房产证,可到现在房产证都没有下来,早就超过了合同的约定期限,他曾经多次致电南苑绿洲的开发商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每次得到的答复,不是正在办理中,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律师建议:业主可抱团起诉

南苑绿洲小区的开发商为淄博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但是现在业主却找不到该公司的负责人。凤凰房产淄博根据业主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对方负责人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凤凰房产淄博联系到了南苑绿洲物业公司,物业人员表示,办理房产证的事情不是由物业部门负责,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房产证应该是在办理中。”

为此,凤凰房产联系到了张店区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因为业主曾多次向他们反映办理房产证的事情,他们曾与开发商约谈过此事。

“开发商表示,他们公司目前资金比较紧张,等资金缓解后立即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张店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强调,南苑绿洲的开发商前期提交了相关手续,并缴纳了一部分业主办证的费用,给部分业主办理了房产证,后期只要开发商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缴纳办证费用,将立即给业主办理房产证。

山东博港律师事务所吕律师表示,在当前的购房环境下,业主仍属于相对弱势的一方,遇到开发商违约的经济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出诉讼,以避免开发商的百般推诿。像业主这样的遭遇,提出诉讼后,很快就能收到开发商退款。因为诉讼的目的不是追求判决,而是让双方的谈判结果更有保障,十之八九最后都是调解结案,很少出现业主普遍担心的漫长的一审、二审。(董振霞 徐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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