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到来之际,高青县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为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近日,高青县法院干警走进高青县第四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2024年4月1日,在《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后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高青县法院开展了以“守护生态黄河、共建美丽高青”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26日至28日,由淄博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涛与高青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原牵头组成的联合招商考察团,在三天时间内,先后辗转杭州、南京、常熟三地,合力开展上门招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但某些“职业打假人”借打假之名行牟利之实,不仅有违司法公平,背离食品安全法的初衷,也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高青县第六中学开展普法宣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
3月27日,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志愿者,在清明节前夕开展“传承英烈精神,汲取奋进力量”主题活动,深切缅怀长眠在此的革命烈士。
3月26日,高青县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度第三次集体学习暨第一季度“四级联学”,围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专题研讨。
手机被“顺手牵羊”、农资化肥被盗、交通工具“不翼而飞”……一件件价值不大的小案件背后关联的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大事……
3月19日9时许,辖区居民杨先生满脸欢喜地来到高青县公安局木李派出所,将一面印有“人民好警察 百姓贴心人”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