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淄博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898.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经开区为220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2010元,高青县、沂源县为1820元。
7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近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7月1日起,淄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要调整了!快来看看涨了多少?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日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
本周财经热点事件不断,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专家:有助缩小贫富差距;社保基金运作规范将施行,一大波养老金即将入市。
5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有一大波新法新规开始施行,这些新法新规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