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淄博市暨张店区工商局、消保委201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全市各地火热展开。当日上午,淄博义乌小商品城南广场,淄博市暨张店区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这里举行。我们用镜头...
春寒料峭,乍暖还寒。3月15日,淄博市暨张店区工商局、消保委201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全市各地火热展开。8:30,淄博义乌小商品城南广场,淄博市暨张店区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这里举行。没有领导讲话,没有嘉宾剪彩,一支来自于民间的锣鼓队,用简单而热烈的欢庆锣鼓,拉开了宣传纪念活动的帷幕。
3月13日,淄博市工商局公布2018年3.15公益广告播出时段。播出日期:2018年3月13日—4月11日播出30天,每天播出30次。安排如下:
3月13日,淄博市工商局发布2018年2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2月份,淄博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38件,环比下降3.91%,同比增长168.36%。其中,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174件。本月受理消费者投诉652件,环比下降8.04%,同比增长196.36%;举报86件,环比增长45.76%,同比增长56.36%。本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09万元。
淄博新阶层人士,齐新汇联盟扬帆起航
为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制局推行“亲和、理智、入心、联调”八字工作法,不断提升了行政调解工作质量。
3月12日,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消保委联合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刘成亮宣布,“消费满意在淄博”创建活动和“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3月12日,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消保委联合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7年度消费投诉热点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抽检情况、今年3·15活动安排和开展“品质消费维权年”有关情况,并启动了“消费满意在淄博”创建活动和“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淄博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席刘成亮,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王宣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韩发军出席发布会。
2月6日,山东省食安委同意命名淄博市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市”,临淄、博山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区”。
3月9日上午,淄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在齐盛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中共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毕荣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庆盈同志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