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凌晨,淄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突击执法行动。
“小电驴”驮着无数家庭的幸福,加强管理是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负责任之举。超速、逆行、闯红灯……狂飙的“小电驴”,可能成为马路“杀手”。
淄博交警举办交通安全公益短片进电影院暨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在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张店交警围绕“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主题开展交警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赶大集及幼儿园小朋友走进交警大队等系列宣传活动。
11月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全省严重违法整治”和“全市电动车整治”双行动日为契机,在全市科学布设105处执勤岗位,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亡人事故高发的问题,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次修正稿)》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取消首次警告,罚款20元。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近期有居民向张店交警反映,夜间常有大排量汽摩“炸街”行驶,刺耳的轰鸣声不仅严重干扰正常休息,还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至6日,天气转暖,返乡祭扫、旅游出行增多,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淄博公安交警提前分析研判,围绕清明期间道路交通流量特点,加大公墓及其周边道路、城郊和农村地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12月1日上午,周村区外卖行业党委联合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交警大队开展外卖骑手进行宪法知识宣传即交通安全培训。
迎元宵,赏花灯,随着元宵节临近,到张店区玉黛湖花灯会赏灯的市民也逐渐增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发布元宵节出行提示,确保市民朋友节日期间欢度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