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上午,全省“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首场活动走进淄博市技师学院,淄博交警联合省“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小分队为在校师生带来一场形式新颖、内容详实的交通安全主题宣讲,让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
为全力保障假期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切实守护广大群众及来淄游客出行安全,淄博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全面开展路况梳理与风险隐患排查
近日,周村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某驾校,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集中宣判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件,驾校全体学员现场旁听,沉浸式接受法治安全教育。
12月9日凌晨,淄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突击执法行动。
“小电驴”驮着无数家庭的幸福,加强管理是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负责任之举。超速、逆行、闯红灯……狂飙的“小电驴”,可能成为马路“杀手”。
淄博交警举办交通安全公益短片进电影院暨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在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张店交警围绕“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主题开展交警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赶大集及幼儿园小朋友走进交警大队等系列宣传活动。
11月5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以“全省严重违法整治”和“全市电动车整治”双行动日为契机,在全市科学布设105处执勤岗位,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亡人事故高发的问题,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次修正稿)》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取消首次警告,罚款20元。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近期有居民向张店交警反映,夜间常有大排量汽摩“炸街”行驶,刺耳的轰鸣声不仅严重干扰正常休息,还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