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司法部首次联合通报表扬这些个人和集体

摘要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因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获评“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全国共有65个单位获评,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系全国获此殊荣的三个基层人民检察院之一,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评集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伊彤等17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金枝、王彦杰等67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检察部、北京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等65个“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检察系统有33个集体和35名个人获得通报表扬。据悉,这是最高检和司法部首次针对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联合通报表扬。

落实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对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管理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作出改革部署。今年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第十年。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合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广大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监督,积极宣传我国法治建设成就,为促进司法公正、加强依法治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检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从事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个人和集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制度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受表扬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因工作突出、成效显著,获评“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全国共有65个单位获评,张店区人民检察院系全国获此殊荣的三个基层人民检察院之一,是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评集体。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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