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2026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在上海崇明拉开帷幕,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亮相,通过典型案例推介、实物展陈等形式,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山区县域生态保护的创新实践。


活动现场,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一行到我省成果展览区现场观摩指导,详细了解沂源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利用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显著成效。

沂源县地处山东省中部,县域总面积1636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01米,是全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县,素有“山东屋脊”之称。作为沂河源头和鲁中山区重要生态屏障,这里独特的山地气候孕育了极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被誉为“北方山区生物多样性天然基因库”。曾经,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民生发展的矛盾在沂源尤为突出,75万亩连片林果园是当地农民的“金饭碗”,但每到果实成熟季,鸟类啄食让果农损失惨重,无奈之下,私设捕鸟网成为普遍现象,大量珍稀鸟类无辜伤亡,人鸟生存空间冲突不断加剧。
面对这一难题,沂源县立足山区地形复杂、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的特点,创新构建起基层管护网、“五长制”监管网、联防队伍监管网“三张网”立体防控体系,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每一片山林、每一块果园。林业、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动,在候鸟迁徙季、野生动物繁殖期等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清网行动”“护鸟行动”,精准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采伐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县75万亩林果园已基本杜绝非法捕鸟网,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行为同比下降60%,鸟类伤亡数量大幅减少。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沂源县摒弃“一罚了之、一判了之”的传统模式,创新探索“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构建起“经济赔偿+劳务代偿+生态修复”的多元责任体系。据统计,沂源县已累计查处破坏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案件37起,60人受到刑事处罚,通过“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教育转化违法人员20余名,实现了“惩罚一人、教育一片、修复一方”的良好效果。
沂源县的创新实践,与今年8月15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理念和制度设计高度契合,是法典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治理、恢复性司法、行刑衔接四大制度的鲜活基层样本。通过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专业咨询四项长效机制,沂源县打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对破坏生物多样性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沂源县以行刑衔接制度创新为核心,构建起兼具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为全国特别是山区县域提供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保护新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