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无证租车驾驶 淄博交警精准布控查处

摘要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淄川区大队查处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淄川区大队查处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7月3日上午10点40分,淄川交警接到指令:一辆悬挂鲁CD****8号牌的小型汽车涉嫌无证驾驶,目前已进入淄川区。淄川交警迅速反应,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目标车辆展开实时追踪。在精准掌握车辆行驶轨迹后,指挥路面执勤民警进行布控。很快,在张博路双杨中队路口成功将嫌疑车辆拦截。经核查,驾驶人王某某年仅17岁,尚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根本不具备车辆驾驶资格 ,属于典型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他所驾驶的车辆是从淄博某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王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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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漠视。由于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又害己。

在此提醒汽车租赁公司要审核承租人驾驶资质,无证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家长要做好未成年人的日常监管,教育孩子未满法定年龄无证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提高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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