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名单公布,80家企业、50个集体、99名个人受到通报表彰。
近年来,全省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全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重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突出贡献企业、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
经资格审查、专家会评、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最终确定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表彰名单,并于近日下发表彰通报,决定授予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0家企业“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称号,授予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等50个集体“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集体”称号,授予李登海等99名个人“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个人”称号。
从表彰结果看,80个突出贡献企业和59个突出贡献企业负责人中,入选2024山东民营企业200强的企业64个(含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7个),其余均为专精特新、隐形冠军、高新技术、创业板等当地骨干企业。50个突出贡献集体中,省直机关6个、市直机关单位5个,县(区)直机关单位28个,乡镇(街道办)11个。同时,重点加大对县以下基层表彰力度,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表彰名额达到199个,占全部名额的87%;其中企业表彰名额达到139个,占比61%。
通报号召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定不移促进我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全省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要勇担时代重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注入强劲发展动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