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法院干警获评“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个人”

摘要 高青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主任(大队长)张鲁豫获评“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个人”。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高青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主任(大队长)张鲁豫获评“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个人”

2月5日,表彰活动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举行。张鲁豫同志作为获奖代表现场接受颁奖。

张鲁豫同志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职业道德优良,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在综合协调、司法警务等方面业绩显著,生动体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此次获奖,既是其个人奋勇争先、实干笃行的结果,也是上级对高青县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司法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充分肯定。

张鲁豫同志表示:“这份荣誉不仅属于我个人,更属于每一位默默奉献、履职尽责的法院干警。它既是一份鼓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和我的同事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把组织关怀和勉励转化为今后的工作动力,继续坚守岗位、提升能力,以更高标准为审执事业保驾护航,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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