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淄博临淄众爱长者养护中心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在全国首创了“扶贫+养老+助残”服务新模式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淄博市近日印发通知,将认真落实这项政策,并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20年7月1日起,淄博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本次提高标准是淄博市自2013年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次。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已于2020年12月30日全部发放到位,约惠及全市65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山东发布42条重要措施,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11个方面,其中要求,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直接惠及淄博64.56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于年底之前全部发放到位。
为加强学幼、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水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开展全面检查。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增长幅度为20.3%,直接惠及山东1500多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12月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介绍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12月1日,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肖登峰一行来博山区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副市长王可杰,市民政局局长杨刚等有关领导同志参加调研活动,区委副书记朱玉友,副区长李林陪同调研。
11月26日,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建军一行到博山区调研养老服务和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