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高青县人民法院召开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动员会。
近年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主动回应企业发展司法需求,创新构建“主动服务、高效解纷、灵活施策”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企业家开放日+精审观摩庭”组合模式,先后邀请200余名企业负责人走进法院开展培训与庭审观摩,以案释法,助力企业合法经营,获得辖区企业一致好评。
2月14日,周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带队到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进行教育培训工作汇报交流。
12月31日下午,高青县法院举行新入额法官宪法宣誓暨任职谈话会。党组书记、代院长房鹏,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王亮,一级主任科员刘刚参加会议。
根据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9月25日下午,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峰一行到临淄区法院就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进行调研。
9月12日,淄博市临淄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的汪兰法官正在梳理着案件登记本,本子上记录着成功调解的各类民事案件,其中一起因当事人“死而复生”引发的经济补偿金返还纠纷案件,让承办法官汪兰记忆犹新。
小帅(化名)与小美(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双方自确立恋爱关系至感情不和分手共半年时间。期间,小帅通过某宝、某信为小美支付约三百多笔款项共计3万余元,现小帅认为小美属于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其在恋爱期间花费的3万余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三强三优”专项活动和全县“落实突破年”活动要求,营造比拼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高青县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民事、刑事、执行等不同岗位28名法官助理参加。
近日,当事人王先生将一面写着“不辞辛劳 认真执法 费尽心血 圆满解决”的锦旗送到周村区人民法院。王先生究竟遇到了什么糟心事?法院又是如何帮他解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