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缠身的张某,本想通过出借银行卡赚取“快钱”,却心生贪念,上演“黑吃黑”戏码,将犯罪分子的不义之财据为己有。张某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60岁时因抢劫被判入狱11年,71岁出狱后不思悔改,2个月内连续盗窃11起,涉案价值2000余元。
今年9月初,柳泉分局“110”值班室接到报警:“焦庄烧饼淄矿店被盗现金1300余元。”接报后,刑侦大队闻警而动,立即组织人员勘验现场。
近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淄博高青县人民检察院9起案件,涉及挪用公款、污染环境等案情。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公布9起案件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薛博涉嫌挪用公款案,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