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
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
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
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关键词: 检查 鸿茅药酒
上一篇:弘扬主旋律 讴歌环保卫士 大型主旋律电影《环保硬汉》首映
下一篇:重要!身份证迎来四大改革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
淄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会员招募公告
尹大中老师为《中国刻瓷技艺创新人才培训》项目授课
关于公开征集淄博市数字化转型领域专家的通知
高温下的生命守护,淄博职业技术大学教师紧急救助受伤老人
淄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专科录取进展
从橄榄绿到藏青蓝 两身制服一生情怀
全国足球工作会议召开
博山区“情暖八一 共话家风”双拥工作座谈会召开
淄博职大本科首招缘何热爆?
淄博造陶瓷导轨打破国外垄断
九合金控集团召开2025年上半年总结大会
淄博市召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分线指挥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推进会议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参加全省入河排污口系统质量提升大比武
淄博市生态环境执法新技术新装备展示活动
沂源生态环境局开展庆祝“八一”建军节活动
沂源县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创新技术监管模式 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岭子镇举办庆“八一”文艺晚会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庆“八一”退役军人座谈会
“凡人英雄·大义淄博”见义勇为征文大赛颁奖座谈会召开
淄博市“八·一”期间聚焦强军实践温情拥军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