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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1日 星期二

“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暨“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微电影创意征集大赛

摘要 参赛作品以“讲文明 树新风”为创作主题,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突出文明礼仪教育内容,设计制作与城市底蕴文化相结合、与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与群众审美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作品,推动文明风尚有机融入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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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作品创作选题:

参赛作品以“讲文明 树新风”为创作主题,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突出文明礼仪教育内容,设计制作与城市底蕴文化相结合、与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与群众审美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作品,推动文明风尚有机融入社会生活。可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创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法治精神、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诚实守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文明、文明城市、文明餐桌、文明出行。

微电影作品创作选题:

(一)诚信经营。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

(二)科学消费。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三)维权共治。加强消费教育,开展“放心消费在淄博”创建活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大赛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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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阶段:2018年7月

举行公益广告暨微电影征集大赛新闻发布会

(二)征集阶段:2018年7月16日-8月31日

面向全国进行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同时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省市媒体进行全方位、各渠道参赛组织和宣传推广。

(三)评审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15日

组委会组织知名广告创意专家教授及相关专业人士联合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各类奖项。

(四)总结表彰和成果运用阶段:2018年9月底

公布评比结果,对获奖作品及创作者进行表彰。获奖作品将推荐报送参加山东省2018年度“泰山杯”广告大赛和第25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广告长城奖”“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

征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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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广告(代理)公司、创意设计公司、制作公司、广告主等;

(二)从事品牌、广告、文化、公益等事业的个人或团体;

(三)各广告发布单位、刊播单位等;

(四)全国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学生社团;

(五)热爱公益事业和热心公益传播的单位、组织或个人。

参赛作品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益广告大赛作品要以“讲文明 树新风”为宗旨,围绕“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道德典型、诚信守法、文明礼仪、生态环保、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出行、学雷锋志愿服务、尊老爱幼、网络文明、新时代”等公益主题进行创作。

(二)鼓励通过将年画、剪纸、农民画、传统漫画、泥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的技艺手法融入创作中。城市雕塑作品着重突出雕塑主题,充分体现淄博地域文化特色,并体现造型上的唯一性、风格上的标志性、构思上的艺术性。

(三)参赛作品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具有深刻的思想道德内涵和鲜明的内容主题。

(四)参赛作品要求创意独特、表现手法新颖活泼、体现新时代、新气象。

(五)参赛作品要有利于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传播渠道的广泛运用和宣传推广。

(六)所有参赛作品须为2017年1月1日后创作的作品。公益广告作品须在适当位置标注“‘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字样。

(七)所有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格调高雅、积极向上,不得抄袭和冒用他人作品。(八)同一作者作品投递不得超过3组,每组作品不超过8件。

(九)禁止以下类别作品参赛:

1、作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的;

2、在版面内出现参赛者姓名、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的;

3、商业信息明显、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宗教类等的。

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参赛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设置三大类别:平面类(含海报招贴)、影视微电影类、城市雕塑类。

(一)平面类作品要求

1、作品格式:尺寸为A4,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2、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二)影视、微电影类作品要求

1、类型:微电影、视频、动画等;

2、时长标准:微电影要具有完整故事情节创意作品,原则上在10分钟以内,以5分钟左右为宜;其他类型不超过30秒。

3、视频格式:MP4/AVI/MOV/WMV;

4、视频像素:不低于1920x1080。

   (三)城市雕塑类要求

作品小样正、侧、顶、鸟瞰分别拍摄为jpg格式照片,照片质量不低于2MB,或拍摄作品小样视频。附作品方案名称、设计理念、色彩、材质、尺寸等内容(格式统一为word);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并注明姓名、电话和地址。

作品报送方式

(一)大赛所有类别作品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邮寄或打印作品。

(二)参赛者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与作品电子版文件一起打包压缩发送到大赛邮箱。

   (三)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机构名称/作者姓名”。

(四)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书》,发送至大赛邮箱。

(五)参赛作品报送:

 1、影视和微电影类:报送至淄博广播电视总台。联系人:张亚峰,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广电大厦813室。电话:18678190050,邮箱:604313663@qq.com。

2、平面类、城市雕塑类:报送至淄博日报社。联系人李阳,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12号,电话:15653396751邮箱:zbrbzbs@163.com。

特别说明

(一)本次活动评选出的所有获奖作品(含优秀奖)将被视为组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在该作品作者接受上述奖项后,即表示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布、出版)、开发、授权、许可、保护和再制作、再开发等使用权力,不受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

(二)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不得一稿多投或剽窃他人创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作品未经采用亦不予返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所有参赛作品或参赛者若同时获得同一类别等级奖,只取最高奖项。

(五)所有奖项在评审过程中,若无符合要求的作品可进行空缺,空缺奖项不超过所有奖项的30%。

(六)组委会原则上不承担各组别获奖者赴淄博领奖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

(七)所有获奖作品将纳入淄博市“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提供大众传播媒介使用,并推荐给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载;淄博文明网、淄博文明微信公众号、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也将同步进行作品展示。

评选办法及奖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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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设立组委会,全面指导大赛的征集、评选、颁奖等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同时,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对大赛作品进行评审。

大赛分设平面类、影视类、城市雕塑类和“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微电影类,按类别共设置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6个,颁发奖金、证书;设优秀奖、组织奖若干。

编辑:yu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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