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19时许,高青县花沟镇某村村民黄某因为劝返点通行问题,酒后通过电话以及到劝返点现场的方式,对村委负责人进行辱骂。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县公安局决定给予黄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对于拒不配合,寻衅滋事,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高文真)
关键词: 花沟镇 劝返点 寻衅滋事
上一篇:高青警方查处两起疫情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下一篇:沂源公安破获一起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追缴赃款9000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
王倩雯被任命为副区长!淄博一地发布人事任免
第二届全国网络安全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正式启动
【作文展播】大蒜生长记
【作文展播】我家的小狗可乐
【作文展播】手拉手 做月饼
【作文展播】我家的“快乐军团”
张卫国任淮北市副市长 汪继宏不再担任
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即将开启 有趣有料等你来!
淄博携手沿黄城市共筑放心消费环境
淄博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淄博市军休中心举办2025年重阳节趣味运动会
桓台拥军食堂暖心启幕 以烟火气筑牢尊崇根基
博山区举办2025年度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
张店区举办“军岗日”退役军人金秋专场招聘会
淄川区军休所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活动
博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林到博山法院调研指导宣传工作
融通医疗健康集团专项检查组莅临淄博一四八医院检查医疗质量安全
瑞众保险淄博中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百日宣教”活动
淄博市文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五次会议暨市作协第五届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召开
情暖重阳 关爱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