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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2日 星期日

【3·15专题——维权人物】曹君:做一名认真专业务实的消费维权工作者

摘要 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曹君一直奉行“倾心倾情处理消费投诉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他认为,保护合法经营是每一个消费维权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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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君,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城东所副所长、消保委分会副会长。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曹君一直奉行“倾心倾情处理消费投诉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他认为,保护合法经营是每一个消费维权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

以坚持不懈的学习实践争当消费维权的行家里手

消保维权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难度。为了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曹君坚持边干边学,向学习要素质,向实践要能力。

消费维权工作不但需要认真仔细,还得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曹君说,在工作发现不足,并且主动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是他不断提高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的“法宝”。

以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甘当依法维权的代言人

消费维权是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提高人民满意度的重要工作,能促进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曹君说,作为一个消费维权工作者,必须始终保持纯洁的党性,坚持处理消费投诉“三项原则”。一是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处理投诉举报的程序来办理,对消费投诉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推诿,坚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二是事实原则。在处理投诉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解决纠纷,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本地外地一个样。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三是尽心原则。在受理、调处过程中,始终保持耐心、细心、周到、热情。

2021年5月份,所里接到一起外地投诉,投诉人反映其母亲在本地一家保健品店购买很多保健品,即便是吃到标称的保质期满也吃不完,要求协调处理。因投诉人在外地,交流沟通只能通过电话微信进行,给调查调解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接到投诉,曹君认真开展调查,同时积极与投诉人、被投诉人进行沟通了解,耐心细致的寻找纠纷产生的根源。针对目前空巢老人的孤独感与投诉人进行了提醒,对被投诉方的营销方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示和告知。通过调解,被投诉同意将消费者部分产品退回。投诉人也于调解工作感到满意,并对于自己疏忽造成了母亲孤独无助感表示自责,当场表示以后会多联系母亲。被投诉方通过此次投诉也表示以后会将工作做细,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出现。

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争做廉洁维权的坚守者

消费维权工作是为消费者办实事、做好事的部门。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很多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后,总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曹君坚持送礼不要,请吃不到,受到了消费者的敬佩。当然,有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曹君也会遇到自己的“老朋友”被投诉,“老朋友”们想通过关系不赔偿或者少赔偿,对此,曹君坚持原则,他会耐心细致的做“老朋友”工作,时间久了,曹君身边的人都知道了,不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是他的底线和原则。

以用心用情的理念争做消费维权的坚守者

城东街道处于博山区的主城区,消费者投诉数量多、情况复杂,平均每年投诉件保持在1000件左右。曹君深知,处理消费者投诉,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是体现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维护党委政府形象的重要工作。消费者满意度是检验消费维权工作成果的一个重要标准。

一直以来,曹君和所里的同志们坚持对消费者投诉的不满意件进行逐件分析研究,对于部分投诉人进行电话或现场回访,把不满意件的原因进行梳理归纳,有针对性的提出下一步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曹君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件投诉件,以现场必到、投诉人必见为原则,以电话微信远程调处为补充,坚持专人负责、认真对待、依法处理、真情化解,务求提高投诉人的满意率。

2021年以来,共计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00余件,通过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余元。其中涉及广东、山西等地远程投诉多起,均为投诉人调解成功。2021年6月17日,在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城东分会成立大会上,曹君向参加会议的消费维权联络站、社区、消费者代表庄严承诺,“城东分会作为城东街道广大消费者的娘家人,必将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阐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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