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近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淄博广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有限公司达成就业合作共建协议。现就有关优惠措施公告如下:
一、优惠措施内容
淄博广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对入驻淄博广大农贸便民市场(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潘南东路4号)的退役军人商户施行以下优惠: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商户(退役军人作为商户法定代表人),入驻市场的商铺、摊位,以市场公示标准租金为基数,按照第一年租金五折、第二年租金八折、第三年租金九折的标准享受优惠,租期内租金折扣保持不变。优惠范围涵盖商铺、摊位基础租金,不含商铺、摊位的水电费,租期内物业管理费和垃圾清运费全免。
二、优惠措施办理规则
退役军人办理入驻手续时,出示退役证或优待证(原件)等有效证件,淄博广大农贸便民市场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与退役军人签订书面协议并落实优惠待遇。
享受优惠待遇的退役军人商户需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合法合规经营,不得转租、转借优惠商铺、摊位(经与淄博广大农贸便民市场协商一致,可以由直系亲属代为经营),对违规者淄博广大农贸便民市场可以取消其优惠资格、解除租赁关系。
咨询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3111227
淄博广大农贸便民市场:曹海燕8922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