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到高青县法院督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摘要 6月10日,淄博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鲁建一行到高青县法院唐坊人民法庭督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6月10日,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鲁建一行到高青县法院唐坊人民法庭督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高青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房鹏,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王亮,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于梅玲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督导组现场查阅了唐坊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政治建设、执法办案、非诉解纷、纠纷预防、群众工作、基础建设六大体系的工作推进情况。

随后召开座谈会,督导组听取了唐坊法庭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现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王鲁建专委就更好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要意义,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司法能力水平。二是要明确创建重点,准确把握创建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外协同联动,凝聚创建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四是要注重品牌培树,加强示范推广,注重法庭亮点工作的挖掘总结,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法庭品牌,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格局。

下一步,高青县法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不断提升审判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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