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强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建设,进一步团结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凝聚更广泛志愿力量,切实履行好志愿服务联合会“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党委政府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据《淄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章程》,现面向全市招募会员。
淄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是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单位或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全市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主要职责是加强志愿组织与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与合作、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突出问题研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志愿理念、培育志愿文化等。联合会会员以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骨干、志愿服务工作者为主,吸收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学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媒体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和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基金会参加,欢迎医疗健康、应急救援、心理咨询,以及金融保险、互联网等机构、人士参与。
申请加入会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方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方式加入。
(一)单位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4.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或组织;
5.在全市或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区县、高校、研究机构推荐的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服务作出一定贡献的协会商会、“两企三新”组织、公益组织和基金会等优先。
(二)个人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从事或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4.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工作人员,有一定影响的志愿服务组织骨干,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媒体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以及在志愿服务领域有较大影响的社会各界人士;
5.在本行业或市域内有一定影响、为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
6.一般在18周岁以上。
(一)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咨询指导
7.活动赋能
8.活动支持
9.宣传推介
10.表扬激励
11.走访交流
12.资源对接
13.优先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14.向本会推荐会员。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会费(目前,普通会员不缴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其他
1.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3.会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过会长会议表决通过,立即除名。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报名入会请填写《淄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或《淄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报送至淄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联系人:赵琦
联系电话:18764369566
邮箱地址:zbshzyfwlh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