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村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相邻权纠纷案,实地深入王村镇某村进行调解。经过现场勘查、走访邻里以及结合原告王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承办法官刘洪磊对原被告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同意排除妨害,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3月27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新桂一行4人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教育基地,就如何更好发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保护进行实地考察。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校园欺凌,3月27日下午,临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玲走进临淄区第八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2024年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临淄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负责人、一级法官成志宇受邀前往授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但某些“职业打假人”借打假之名行牟利之实,不仅有违司法公平,背离食品安全法的初衷,也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根据淄博中院统一部署,3月27日,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局人员开展“执行规范落实年”达标测试活动,并开展“执行大课堂”第三课活动。
为助力企业发展,提供“‘周’到暖心”的法治服务,3月27日,周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褚云霞、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郑曼带领部门干警来到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进行座谈交流。
2024年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高青县第六中学开展普法宣讲,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诉源治理,3月27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与博山区司法局共同走进池上镇化解行政争议。
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