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王某向该银行借款30万元,李某签订共同还款声明,声明其本人自愿与借款人共同还款,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
在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来临之际,周村区法院联合周村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团区委等单位,在周村古商城演艺广场举行“文润古城·书香周村”2026年全民阅读活动周启动仪式暨版权保护宣讲活动。
近日,周村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某驾校,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集中宣判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件,驾校全体学员现场旁听,沉浸式接受法治安全教育。
妇女在离婚后如户口未迁出,且未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仍应享有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权益。村集体在分配集体收益时,应依法保障此类人员的平等权利,不得以婚姻状况变化为由加以歧视或排斥。
3月6日,沂源县妇联举办 “凝聚‘她’力量,实干开新局”—— 沂源县纪念 “三八” 国际妇女节第116周年主题宣讲活动 ,沂源法院干警代表登台宣讲,以 “让小家热气腾腾” 为主题,讲述女法官深耕家事审判、用心化解矛盾的真实故事。
2025年,淄博两级法院共审结消保领域纠纷案件3366件,其中调撤案件占比74.90%。案由主要集中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广告合同纠纷、虚假宣传纠纷等。
2月10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淄川法院被淄博中院通报表扬为“2025年度全市法院改革攻坚表现突出集体”。
2月11日,高青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法院院长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高青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主任(大队长)张鲁豫获评“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个人”。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赔偿款的支付到位,一起涉及8名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在高青县法院吕丹法官团队的持续努力下得以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