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孙振鸿一行7人到临淄区人民法院就队伍管理和党建、繁简分流、速裁工作及诉源治理、审判执行质效、执行事务集约管理和繁简分流等工作进行考察学习。
近年来,临淄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理格局,紧扣“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两项重点,不断深化“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
5月1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到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展商事案件“查卷宗、观庭审”活动。据悉,案件质量是公正司法的生命线,庭审观摩和卷宗评查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
近期,两家企业因工程建设纠纷分别向高青县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企业的银行账户存款,企业间因诉讼造成经营困难。高青法院速裁团队接收案件后,在诉前对三起关联案件合并调解。
5月4日,周村区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干警走进周村区特教学校,开展“关爱特殊儿童,传递司法关怀”服务活动,倾心守护“折翼天使”,助力特殊儿童成长之路。
5月6日,淄博市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亭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兴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鲁建一行到高青县调研黄河司法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多措并举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合力,4月26日,周村区人民法院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行政争议诉前化解”联席会议。
4月13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环资案件庭审观摩暨增殖放流活动,黄河保护法实施后对在黄河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首起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当庭宣判,并将两万余尾鱼苗放流黄河。
4月7日,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永起在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鲁建的陪同下,到高青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临淄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用实际行动让当事人感受到依法执行的力度和司法为民的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