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6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大监督力度,工作重心下移,在淄川公安分局设立“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工作室”,旨在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
为有效遏制春季诈骗案件的高发,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识骗防骗的能力,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邢家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推出“四走进”宣传模式,帮助辖区群众守住“钱袋子”,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走进学校。针对...
清明节期间,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索镇所紧紧围绕清明安保工作要求,超前谋划、精心部署、全警参战,坚持“快、严、细、广”四字方针,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快”字当先,强化组织部署。节日...
为深切缅怀公安英烈,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4月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在市政府应急办主任杜德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政治部主任刘志强等陪同下,到革命烈士蔡朝辉家中亲切看望慰问烈士父母。
10年来,先后在索镇派出所工作过的9位女警用涓涓的爱心驱散了孤残女孩小怡琳生命中的阴影,进行着爱心接力,传递着温暖的力量。
3月8日,淄博公安交警淄博中心城区周边路段开展了大货车、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阳春三月,春风拂面,春意盎然。为进一步凝聚警心,弘扬正气,动员和激励全体民警坚定信念、履职担当,3月7日,淄博市公安局隆重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女警大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公安分县局政委、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局机关和分县局部分女警代表参加大会。
3月2日上午,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了解到,2017年,即使市民户口不在淄博,但长期在淄博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持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了。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日至8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淄博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并向淄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近日,中共淄博市委发布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中两次提到淄川公安分局,一次是“严肃问责追究”,针对淄川公安分局存在的问题,责成淄川区委对淄川区公安分局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区公安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另一次是“加强制度规范”,对移动执法终端配备范围、标准、审批程序、预算安排等作出具体规定,责令淄川公安分局党委与各单位逐一签订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