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创建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张店区消保委在科苑辖区淄博富尔玛家居广场率先建立“富尔玛家居广场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
随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将视线聚焦在破解难消费投诉难题上,以化解消费纠纷积案为核心,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月19日,淄博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暨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揭牌,调解中心在全市选拔聘任了7名资深调解员。
张店区公园市场监管所针对近期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消费投诉数量短时间内激增,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经营不规范的现象开展应对工作。
5月10日,桓台警方接到群众付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楼下的单排货车内的40斤水果被盗,价值250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研判,通过视频侦查,一辆白色奔驰SUV的车内人员进入民警视线,经过进一步追踪,确定奔驰车内...
今天的“消费维权微课堂”,邀请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调解能手,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个私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连传鹏,为大家来解疑答惑“样品问题”。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如果邻里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生活和睦。近日,淄川公安分局淄河派出所在处理一起邻里纠纷引起的警情中,用心走访调查,用情调解处理,解决小纠纷,消除大隐患,赢得了当事群众的赞许。...
公示显示,淄博高新(田氏)骨伤医院因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被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罚款10000元。
众所周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但对于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却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是经营者、生产者、服务者,有的认为是政府部门,还有的认为是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今天的“消费维权微课堂”,邀请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调解能手,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个私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连传鹏,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讲解相关内容。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 董振霞 通讯员 刘剑波 浦磊)市民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案报警,造成保险索赔困难。昨天记者从淄博仲裁委获悉,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特殊仲裁纠纷,目前已审理执行完毕,双方虽然签订的合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