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店区交通运输局与交警、住建、环保和城管五部门联合开展移动污染源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共检查车辆218台,查处违法车辆27台,联合执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1台,卸货750.38吨。
为加大货物源头治理力度,有效管控扬尘撒漏,改善和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6月份以来,张店区交通运输局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一道,深入重点货物源头企业,与货场经营者、货运驾驶员面对面进行道路运输超限超载和扬尘撒漏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近日,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表扬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中,张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联合表彰为“2020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4月21日,高青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刚到大芦湖中队治超检查站点督导检查移动污染源工作。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泽玺、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军陪同检查。其间,李刚听取了关于移动污染源管控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工作流程和工作开展情况,与相关人员认真分析了工作的短板和不足。李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清当前移动污染源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治理工作水平;二是强化部署...
近日,张店区交通运输局联合交警、环保、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货运车辆扬尘撒漏、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行动。
淄博坚持高起点、高站位,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淄博26项问题完成整改25项,剩余1项正在全力推进;转办淄博771件信访件整改完成765件。
为有效减少移动污染源排气污染,张店区交通运输局与多部门实施联动,今年以来,共查扣超限超载车辆200辆,卸货8102.54吨。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排污分类管理、要求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对企业实施环境信用监管……2021年3月1日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自2021年1月28日起,在张店区全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放烟花爆竹。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进行举报。
1月19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全市于1月19日12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0时0分启动II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