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月26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
近日,山东省多地进入高温模式,多地气温连创新高,对职工工作产生较大影响。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类企业要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地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