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总工会获悉,为最大限度释放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山东省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联合组成的山东省职工创新创效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并组织实施职工创新创效竞赛活动。
为了活跃员工们的企业文化生活,激发员工们热爱企业和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12月5日,“凝心聚力·传承创新”黄河龙职工演讲比赛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济南市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
截至11月底,全市当年新增缴存额63.73亿元,当年为10436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09亿元,当年为41.79万人次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49.88亿元。
1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11月底,全市已累计为102.32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年新增缴存额63.73亿元,当年为10436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09亿元,当年为41.79万人次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49.88亿元。
11月19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该局日前对相关政协提案提出的“职工灾难性卫生支出风险保障”公开答复,明确将统一规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大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记者10月31日从济南市医保局获悉,济南市对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公布山东省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会同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