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江苏”警方公布《公安民警依法履职免责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规定,判明有危及公民生命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等暴力犯罪行为,经警告无效的,民警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如果嫌犯在拘留、逮捕期间发生伤亡,民警若无滥用职权、违法失职的情形,可以免责。
关键词: 警察 暴力犯罪 免责
上一篇: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 22年后改判无罪
下一篇:公安英雄:警察儿子和女婿先后牺牲 白发人送黑发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
张店国资1元“甩卖”齐鲁大宗股权背后
淄博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B类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五一坚守护健康 白衣执甲显担当——淄博一四八医院门诊部工作纪实
博山公安分局举行5月份升国旗仪式暨全区公安机关“五一”安保工作动员会
山理工新增3个本科专业
李乐成任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淄川区医院检验科荣获山东省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优秀奖
有期徒刑二十年!李铁案二审维持原判
免疫细胞储存:为未来健康备份的“生命银行”
华大新生儿干细胞存储:为生命存一份“健康保险单”
山东省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政策培训暨走访调研活动在青岛市举办
淄博机电工程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
“齐剑2025”专项行动丨紧急拦截7万元,2名“业务员”落网!
孙宏业已任淄博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区领导会见全国先进工作者李慎梅
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开展蒲松龄故居研学之旅
“关税战下的突围战术:企业国际化转型与资本化”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山东省人社厅来淄博市开展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反诈宣传进校园 安全“警”囊记心间!
多部门联合行动助力八大局五一假期文化演出市场品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