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投诉公示旨在发挥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促进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有关上年销售额数据为各企业自行申报;3.本次公示中,部分投诉件没有处结完毕;4.虽然部分企业本次被公示,但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积极履行了经营者主体责任。
关键词: 周村区 消费投诉
上一篇: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大快朵颐时也别忘防疫
下一篇:周村区开展4月份重点经营者约谈及消费投诉公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
破解维权痛点难点 淄博以机制创新筑牢消费民生防线
张店:灯火璀璨映转型 实干争先谋新篇
淄川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来淄调研
金岭矿业高管层大调整:王其成任董事长,马金宝接任总经理
陈新武当选重庆市市长
2026年9月20日起实施 住房公积金有这些新变化
淄博市实现借记卡“同号升级”第三代社保卡
宇树科技:8月19日上市,发行价150.8元/股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用心筑牢退役军人健康屏障
山东省黄河文化旅游带成果展示暨高青县第九届黄河文旅消费季启动
华光国瓷2026中秋『一鹿平安』系列全球首发式隆重启幕
许家印,被判处无期徒刑
淄博市银行机构座谈会召开
淄博市供销社调研指导绿色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山东数据集团揭牌成立
淄博高新区召开半年工作会议
淄博市焦裕禄纪念馆建馆60周年系列活动举行
全国田径锦标赛女子链球决赛 淄博选手张家乐刷新亚洲纪录夺冠
天安门下半旗悼念朱镕基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