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投诉公示旨在发挥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促进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有关上年销售额数据为各企业自行申报;3.本次公示中,部分投诉件没有处结完毕,延期处理的,被12345热线列入“一次未办结”件,本次统计中列为未成功处理件;4.虽然部分企业本次被公示,但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积极履行了经营者主体责任。
关键词: 消费投诉 公示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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