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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走在前 开新局 | “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缘何连续五届花落淄博

摘要 近年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主动谋划、主动协调,发布“市场监管助力品质提升十大行动”,以苦功夫、笨功夫、细功夫不断增强全市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连续五届被中消协授予“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三年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城市中排名位居前列……这是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标民生品质提升需求,充分立足职能作用,以高效率监管服务促进高质量产品供给,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打造安全放心、质量称心、价格诚心、消费舒心、维权省心的品质消费环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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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主动谋划、主动协调,发布“市场监管助力品质提升十大行动”,调整优化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组成,成立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持续提升城市消费者满意度工作专班;主动查漏补缺、主动对标对表,结合省市工作安排梳理经验成效,制定满意度提升整改措施清单并明确工作任务节点,把品质提升、群众满意落实到市场监管和消保维权的各环节细节,以苦功夫、笨功夫、细功夫不断增强全市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倒逼监管部门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强化三项公示制度效能,一是按月公示投诉举报效能评价结果,通报区县局12315投诉举报效能评价、打分排名等情况,推进落实即时分送、24小时回应的要求,全力推动消费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二是按月公示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和处理情况,传导压力,推动经营者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正视消费者诉求并有效回应解决,促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落地,压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按季度公示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发布投诉信息和典型问题“红黑榜”,以案促改、以案普法、以案促学,警示经营者、提示消费者、指导监管者。

2020年底,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山东全省率先理顺消保委组织机构建设和全市消费维权联动网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消保委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的指导意见》和《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淄博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统筹推进基层消协分会并配置“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依托有条件的商场、超市,集贸及相关专业市场和城区较大规模的社区村镇设置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发挥服务咨询、诉调对接、消费教育、志愿服务、社区共建等效能,为广大市民提供全方位、广覆盖、敢担当、有着落的维权服务。目前,全市建立基层分会84家,挂牌成立维权服务联络站713家。市消保委、区县消保委、基层所消保委分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四级”联动格局基本搭建完成。

为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开展消费维权综合治理,淄博市消保委与淄博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持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工作的通知》,将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全市区县、街道镇办、农村社区6839个网格的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网络,全市消费维权公益服务网络密切联动、有效强化、更接地气。通过社区网格员实现消费维权教育宣传工作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精准到每户,让社区居民更有归属感。同时,将消费维权工作推进情况和是否主动加入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作为全市6916名网格员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入网格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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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注重创新“放心消费在淄博”载体,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降低投诉举报增长速度,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和示范引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和经营者承诺践诺工作,不断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一方面,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和服务指导,命名、注销、撤销、提升、激励一批,鼓励经营者进行诚信经营承诺和响应,激活创建存量;另一方面,从经营者个体向经营者集聚区延伸,从市场监管领域向多部门工作领域延伸,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丰富放心消费创建内涵和外延,扩大创建增量。2022年,淄博市将在原有6166家承诺无理由退货企业的基础上,新发展10000家市场主体承诺无理由退货,打造50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样板企业,构建无忧消费环境。(田廷芳 王伟)

来源:淄博日报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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