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根据《淄博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淄政办发〔2007〕104号)及相关规定,淄博市2016年第十二批共45户申请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其中张店区7户、周村区27户、临淄区6户、高新区1户、桓台县1户、高青县3户,已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至2016年10月14日。
我市表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管局为申请人颁发《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如申请人不符合我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请市民予以举报。举报受理单位:淄博市住房保障中心。受理电话:2174252。
关键词: 廉租房 住房 补贴
上一篇:淄博一老年代步车撞死行人 频频惹祸引发关注
下一篇:山东省淄博市发布黄色霾预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日开考,这些新变化值得关注
招聘60人!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二〇二五淄博市暖冬消费季启幕
2人被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最新通报
淄博市发布寒潮蓝色预警 本周末将迎大幅度降温
从单点突破向综合集成全面跃升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经开探索”
权威发布 | 淄博市乡村路网优化提升工程成乡村振兴 “强引擎”
淄博市召开政企座谈会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文华被查
小米、华为、理想报案,山东警方抓获12人
李文清拜会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长刘小涛
滨州市场监管局到淄博交流学习消费维权工作
博山区政协主席高健走访联系陶琉行业政协委员
马焕军跨市履新 任临沂市领导
齐文化研究院常态化开展齐文化“六进”活动
山东省工商联2025年宪法宣传月专题宣讲活动在淄博举办
淮北矿业集团召开2026-2028年《集体合同》协商会议
中国融通集团召开为军服务提质扩能工作推进会
史庆超调研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及社会治理工作
“周村商埠菜”香飘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