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淄博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898.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经开区为220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2010元,高青县、沂源县为182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增缴存人数1.04万人,同比下降49.22%;新增缴存额24.41亿元,同比上升3.74%。截至6月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14.87亿元,缴存余额404.99亿元。
6月25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业建筑业发展工作推进会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明参加会议并讲话
关于202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
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栋带队,对全市重大民生实事“住房公积金广覆盖”项目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并专题调研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工作。
5月7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公告
4月9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淄博召开。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规划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