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村区法院于4月2日下午在周村区实验中学举行以“‘周’法护青葵 健康共成长”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近日,周村区法院调解了两起继承纠纷案件,使原本不肯碰面、针锋相对的三兄妹握手言和。
4月2日,博山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到青州市对被执行人刘某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法官郭顺利的悉心调解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现场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博山法院依法审结商某某拒不执行裁定罪一案,依法惩处拒执犯罪,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高青县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4月1日,在清明节到来之际,为缅怀先烈,传承红色精神,凝聚奋进力量,周村区法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前往周村区北郊镇北旺村马耀南烈士故居,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
为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近日,高青县法院干警走进高青县第四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2024年4月1日,在《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审议通过后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之际,高青县法院开展了以“守护生态黄河、共建美丽高青”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30日,周村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进行“执行规范落实年”活动学习达标测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亮一行到周村区人民法院进行监督检查。
规章制度的制定,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的主要方式,但有权利就须有约束,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随意制定,更不能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才能对劳动者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