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3月15日上午,临淄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赴淄博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参观学习。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周村区法院干警参加周村区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2024年3月15日,文昌湖法庭带着“小喇叭”走进齐鲁医药学院,与大学生一起度过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3月14日,博山法院联合区交警大队、市保险协会及10家市级保险公司召开联席会议,探讨建设“法院+交警+协会”道交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近日,高青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2023年度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高青县法院被评为全县“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
3月14日,高青县法院与县人社局共同召开裁审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周村区法院联合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府院联动集中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
3月12日,周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知识产权审判庭和执行局深入辖区,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3月13日,周村区法院与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座谈。
“真没想到法官能冒雨来到养老院开庭!”3月5日,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张某的哥哥激动地对临淄区法院朱台人民法庭法官于洪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