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规定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未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
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到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10%、30%和100%,考核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或者连续不合格的...